八届州委第十三轮巡察全部进驻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3-12 11:29:27 | 【 打印正文 】


 

截至3月11日,州委5个巡察组已完成对三县市、三区和11个州直部门(单位)的进驻工作,八届州委第十三轮巡察全面展开。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八届州委第十三轮巡察对三县市党委、勐腊(磨憨)开发开放试验区党工委、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党委、景洪工业园区党委和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含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公安局等8个州直职能部门党组织开展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医疗保障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3个州直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回头看”;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巡察进驻动员会,传达州委书记郑艺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州委巡察组组长通报巡察有关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讲话。

巡察期间,州委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围绕中央、省委巡视和八届州委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专项巡视巡察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回头看”;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方案,围绕“三个聚焦”和中央、省委巡视和州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常规巡察“回头看”。全面开展“政治复检”,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实见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部署要求,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对有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压实责任、健全机制,确保党中央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省委、州委的部署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保持政治定力,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要切实提高政治觉悟,严格执行《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有关要求,自觉接受“政治复检”。州委巡察组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确保圆满完成州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州委巡察“回头看”既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各项工作的再次“全面检阅”,也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复检”,更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综合会诊”,将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一是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领会此次巡察“回头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把此次巡察“回头看”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二是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三是把巡察“回头看”工作成效转化为建设发展的动力,推进“十四五”开局之年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绩。

根据安排,州委5个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30天。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0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1年4月7日。依据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州委第一、第三、第四、第五巡察组重点受理反映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不作为、乱作为及违纪违法等举报和反映;州委第二巡察组重点受理反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州委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