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味儿的“生日礼物”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07-22 15:59:38 | 【 打印正文 】

“我完全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我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的检讨,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追悔莫及、痛心疾首。”面对审查谈话纳某某充满愧疚和自责。因为一个生日礼物,给自己埋下了大隐患。

2019年5月8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收到了关于反映州人大机关纳某某收受他人礼品的问题线索。根据反映情况,州纪委立刻安排人员着手开始调查。

“当时,我就想着是自己的生日,对方又说是自己花钱买的不值钱的生日礼物,而且都是朋友,我也就收下了,现在想想我真是糊涂啊。”纳某某在面询期间主动交代了违纪事实,并上交了收受下属赠送的手表一块。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收受别人的‘小意思’,可能会给自己留下‘人情债’,也可能因此埋下大隐患。虽然朋友之间,走亲访友带点小礼物实属正常,但是明显超出了礼尚往来,就有可能是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小意思’。”开展调查人员在对纳某某的谈话中说,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儿,特别对于管理部门下属的礼品就更不能收。

经核实,纳某某收受礼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但因有如实交代问题问题并主动上交收受礼品的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心存忌惮,引以为戒。“有些人认为朋友之间在一起聚一聚,收点小礼没什么。但是从很多腐败案例当中,我们不难看到,许多党员领导干部走向犯罪道路正是从‘小恩小惠’开始,慢慢放松警惕,一步一步被拖下水,最后成为了阶下囚。”州纪委监委有关领导表示,特别在一些节庆或者重要的日子期间,不少别有用心的“送礼人”就会在送礼的花样上下功夫,让党员领导干部半推半就地被“俘虏”。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加要洁身自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防止小节而酿成大错。(李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