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强化以案促改让“一纸建议书”变成整改"一堂课”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06-26 10:33:18 | 【 打印正文 】

    

“王明亮一案,是小官巨贪的典型。请你委对照反思,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结合当前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州各级(州、县市、乡镇)医疗系统内开展红包、回扣专项整治,限期主动退缴违纪违法所得,同时对医疗作风进行全面整顿。”6月25日,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协同第四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到州卫健委召开案情通报警示会,面对面通报、分析案情,将州纪委州监委发出的监察建议书送达该党组,并要求与会党组班子成员作表态发言。

2018年11月21日,经云南省委第十巡视组交办,州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景洪市纪委监委对勐腊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王明亮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王明亮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套取公款,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2019年5月16日,王明亮被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州纪委州监委坚持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第一职责,用好用活监察建议,既通过严厉惩治腐败,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又通过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形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针对卫生和健康行业监管部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偏差,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等问题,以严肃查处案件和监督整改落实为着力点,分析研判问题产生的原因,直指医疗卫生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一份“辣味十足”监察建议书,指出“病症”,开出“药方”,督促州卫健委党组以上率下开展行业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亡羊补牢,推动系统性问题全面整改,着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秩序。

“监察建议书不是一发了之,要直面问题、立行立改。通过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不断强化被建议党组织的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让‘一纸建议书’变成行业系统问题整改‘一堂课’。”监察建议书送达会上,州纪委州监委有关领导当面提出整改要求。

监察建议不同于一般的工作建议。纪检监察机关针对相关单位在某些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的监察建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对人无正当理由必须履行监察建议提出的要求。这就是说,监察建议不能只发不问,相关单位收到监察建议后更不能“束之高阁”。

法定职责必须为。“王明亮腐化堕落的根源在于其理想信念丧失、私欲膨胀、目无党纪国法,但内部监督的弱化甚至缺位,却是我们必须引以为戒、深刻汲取的教训。”州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刀文胜在表态发言时说,这次通报警示会开的很务实,监察建议书下达很及时,我们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在政治站位、党性修养、医德医风建设、干部履职担当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拿出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监察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我们将进一步用好监察建议,提高监察建议质量,让这把监督利器发挥更大威力,确保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地有声’,扎实推动以案促改,将查处腐败案件的治本效应最大化。”州纪委州监委有关领导说。(西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