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监委强化派驻监督队伍管理 不断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01-11 16:30:52 | 【 打印正文 】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西双版纳派驻纪检机构立足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前哨”作用,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深化派驻改革,提升履职能力。为补齐监督短板,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能力,相继制定《派驻(出)机构案件办理程序(试行)》《西双版纳州纪委派驻(出)机构与纪检监察监督室监督执纪协作配合暂行规定》《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监督职责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并在州、县两级改革设置派驻(出)机构53个,其中单独派驻24个,派出纪工委2个,综合派驻27个,负责监督全州251个党和国家机关及部门单位,监督由过去的以派出监督为主转变为现在的以派驻监督为主的监督格局。进一步发挥监督“探头”作用,突出政治监督,盯紧“关键少数”,把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作为首要任务。

律人者必先律己,严防“探头”蒙尘。研究制定《州纪委州监委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派驻(出)机构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财、管物、管事。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六大纪律”、违反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从快从重查处,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截至目前,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4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行政记过处分1人。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永葆纪检人本色。针对驻在单位一些同志对形势判断仍然存在偏差,对形势现状盲目乐观、对自身差距认识不足、对历史变化缺少警惕的特征。州纪委州监委多次深入驻在部门,听取党委(党组)和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履行“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全面、深度把握全州政治生态。及时指导派驻机构人员努力在纪律执行中实现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既有“雷霆手段”又有“菩萨心肠”。坚持把握严管与厚爱结合,把批评的力度、教育的深度和执纪的温度统一起来,不断提高派驻纪检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不断强化实事求是的思想认识,把握好查办案件的时度效;筑牢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的理念观念;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事实、人民、历史的检验。(张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