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认真清理超标办公用房 整改问题34个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04-20 16:08:50 | 【 打印正文 】

    西双版纳州纪委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清理整改工作。
    为深入推进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州纪委制定下发了清理整改工作方案,分自查自纠、全面普查、随机抽查等步骤进行。各县市区、州直部门(单位)672名处级领导干部已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实地检查、电话督促、专项督办、跟踪落实等方式,对被清理整改部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17个单位34名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按照“调、腾、合、改”工作思路,结合实际需要进行整改。截至目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据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是:州级机关正处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处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以下9平方米;县市区机关正处级不超过30平方米、副处级不超过24平方米,正科级不超过18平方米、副科级不超过12平方米,科级以下9平方米(以上标准含办公室内卫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