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6-11-01 09:23:17 | 【 打印正文 】

   

 州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学习

 机关部室负责人积极发言

 

    10月31日,西双版纳州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意见。
    会议原文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精神。
   “要通过学思践悟、坚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等,塑造好、培育好、引领好理想信念这个共产党人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从‘我’做起,对自己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党员。”“全会公报中提出了‘11个坚决’‘8个不允许’‘6个不准’,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将从学习开始,不辱使命,自觉把新要求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确保在思想上、步调上与中央反腐精神、反腐部署保持一致,以实实在在的惩腐成效取信于民……”州纪委常委及部分机关部室、纪工委负责人结合实际积极发言,畅谈认识体会、提出贯彻建议。
    “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体现了党中央的坚强意志决心,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注入新的动力。”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施静春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准则》的基本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基本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进一步强化“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记职能使命,聚集主业主责,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省、州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加快推进富裕美丽开放幸福西双版纳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学思践悟,先学一步、悟深一层。要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州纪委理论中心组要做好学习的表率,通过采取领导带头学、支部讨论学、部室分组学、会议集中学、个人主动学、培训班专题学等形式,组织委局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迅速兴起学习热潮。要抓好全州六中全会精神及《准则》《条例》的宣传宣讲工作,原原本本研读总书记重要讲话,认认真真思考,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摆进去,转变监督执纪问责理念,着力解决“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问题,敢于较真碰硬,以党的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为利器,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要着力提高精准执纪能力,坚决做党纪党规的坚定监督者、捍卫者和执行者,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延伸到基层、压实到基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