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书记带头宣讲《问责条例》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6-08-23 10:07:11 | 【 打印正文 】

   

 

   “学习领会好《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西双版纳州纪委及时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问责条例》,并由州委常委、纪委书记施静春带头宣讲。
    8月12日,在州委理论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会上,州纪委书记结合学习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署名文章的心得体会,联系本职工作,就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主题发言。围绕条例的定位、条例制定原则、条例的内容、条例的落实,结合西双版纳实际,旁征博引,以事说理,以案释纪,对《问责条例》内涵和精神实质进行了深刻阐述。
    8月19日,主持召开州纪委常委班子专题学习扩大会议,再次围绕《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进行学习研讨和交流。州纪委书记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作了专题学习辅导。“制定《问责条例》不是为了问责而问责,根本目的是以问责倒逼各级尽责、负责。纪检监察机关既是问责主体,也是被问责的对象。要牢记职责使命,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从严执纪问责,细化落实措施,始终履好职、尽好责,以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会上,州纪委常委紧密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逐一谈体会、谈感受,作了深入研讨交流。
    在州纪委书记的示范引领下,各市县区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也积极行动,深入所在党支部和联系部门,紧密联系中心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讲实讲好《问责条例》,充分发挥带学促学作用。
    据悉,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宣讲活动已全面展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州委通知要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反复学、系统学,做到熟记于心、精准把握。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持续升温。组成州一级宣讲团,深入市县、部门巡回宣讲。层层组织召开学习交流会,人人谈体会、定措施,推动《问责条例》的实践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