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来了,请查收!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8-18 15:45:23 | 【 打印正文 】


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

注意啦

8月15日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印发

《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系统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

小编跟大家介绍一下


适用哪些范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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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各县(市)纪委监委,州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出)机构,州委巡察机构,州管企业、州属院校和医院纪委。


这“六条”禁止性规定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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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系统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


1.严禁在工作日、值班备勤、公务出差、学习培训期间和其他工作时间饮酒。

2.严禁在留置中心工作期间饮酒。

3.严禁携带保密文件和介质时饮酒。

4.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

6.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发生有损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形象的行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纪检监察干部职工,一律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