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第八次党代会关于州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6-09-23 09:39:12 | 【 打印正文 】

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八次代表大会关于州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9月22日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八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七届州纪委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州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化标本兼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反腐惩恶,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党内监督,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面完成了州第七次党代会部

署的任务,为全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会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和九届省纪委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州第八次党代会的部署和要求,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规党纪权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深化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大会强调,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实现州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