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紧盯“四化”强监督 破解国企监督难题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04-07 11:16:16 | 【 打印正文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的统一,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2020年8月30日,《西双版纳州州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印发实施,同年12月,组建成立西双版纳绿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洲国投集团)。如何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实现监督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是监督责任,也是监督义务。

解决党管责任“弱化”,破解“中梗阻”。针对绿洲国投集团下属二、三级企业突出“总经理”负责制,党管工作“弱化”“三重一大”未能严格根据流程提交“党组织会”“董事会”的现象,纪检监察组督促绿洲国投集团压实国企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依法依规治企责任,突出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体系中的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规定,优先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推动党管依纪依法进入企业章程。今年以来,绿洲国投集团根据建议要求下属二、三级企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流程,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由过去的“总经理办公会”前置到“党组织会”,有效破解了过去个别二、三级企业负责人对党管工作“嘴上重要、心里排斥、执行中梗阻”的错误思想认识和执行“弱化”,党管工作融入公司治理及向下延伸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得到及时遏制。

解决治理责任“虚化”,破解制度“执行难”。制度是企业的生命力,也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良好的制度在于有效执行。绿洲国投集团成立以来,纪检监督围绕集团决策、审批、市场、人财等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深耕企业治理“经济责任田”,突出“稳”的主基调,制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培育创新意识、法治意识、系统意识。对已经完成并入的十七家二、三级企业坚决做到“人清”“财清”“事清”,及时完成清产核资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截至目前,已经清理、注销四家低效企业。面对集团资金资产资源数量增大,管理链条增长,人员层级增多的产业布局,督促绿洲国投集团自觉对标对表“一城两区”建设目标任务和深化国企改革重要任务,时刻紧盯国企领导履行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监督权,提升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完善“三会”制度落实,摒弃“说在嘴上”“挂在墙上”“落在纸上”的治理责任“虚化”,国企“瘦身”进一步得到实践检验。

解决监督责任“空”化,破解风险“防控难”。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公司法》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纪检监察组督促国资委严格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监督,严格执行国企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努力破解公司党组织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权责不明、权责不清、职能混浊的困难局面,突出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检验国企改革发展成果的工作成效,健全完善“清单”机制。绿洲国投集团及下属二、三级公司党组织书记自觉扛稳压实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责任,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清单”化管理,各下属二、三级公司及集团内部通过开展全员风险问题排查,列明岗位风险点和防范措施,把“清”和“廉”的要求贯彻到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党组织书记凡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内容坚决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教育党员干部和党员员工守纪律、懂规矩、明底线,筑牢国有资产安全运行的“防火墙”。监督“空”化,权责不明、权责不清、职能混浊的弊端得到有效改善。

解决法规适用“泛”化,破解合规合法“适用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地发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围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这个“核心”,突出权责边界划分这个“关键”。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面前,国企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主体,依法依规推进国企成为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是现代企业的需求,更是适应市场的需求。国资委充分发挥国企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提升国企“法治监督”软实力,及时选聘了一批具有专业知识、业务精通的法律人才充实到绿洲国投集团担当企业顾问,更加突出优化监管手段、建立合规文化,围绕国企经营、资本、财务、行为实施合规审查,确保国企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过程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提升依法依规治企能力水平,始终将国企依规依法贯穿始终。(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张巍巍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