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以工作建议为抓手 强化跟踪问效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10-28 16:47:06 | 【 打印正文 】


 

“原州体委运动员宿舍楼不动产权证权利人与《关于共同建盖西双版纳州体委运动员宿舍楼的协议》约定不相符……”。年初,州纪委州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负责人说。

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规定动作,突出以监督促整改,按照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的工作思路,第一时间下达纪检监察《工作建议》,要求州教体局尽快办理原州体委运动员宿舍楼不动产权证权利人变更相关事宜。为避免因推动不力再度造成固定资产流失,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将办理情况纳入日常整改督查内容,紧盯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协助职责和协调作用,强力跟进推动解决困难和问题。目前,原州体委运动员宿舍楼不动产权证权利人已由原景洪永盛实业公司顺利变更为州教体局,有效防止了固定资产的流失。依托《工作建议》,督促州教体局对涉及资产管理方面存在明显瑕疵漏洞的合同、制度等进行全面梳理和修正完善,从源头上管控资产流失风险和岗位廉政风险。(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杨军||责任编辑 肖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