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 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02-20 08:12:51 | 【 打印正文 】

2018年,景洪市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摆在突出位置,摁下“快进键”,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及省、州、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立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宣传发力,营造氛围。市级组建专职宣传骨干队伍,负责各乡镇管理和服务,乡镇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细化宣传落实。抓住节日活动现场人员集中、时机恰当、便于宣传的实际,在各乡镇节日之际开展巡回宣传,悬挂横幅、广播播放、展板展示,传播扫黑除恶“好声音”,讲话扫黑除恶“好故事”,做到全市全覆盖。

严肃纪律,狠抓落实。严守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权威性、严肃性,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严守组织纪律,加强请示汇报,严禁擅自行动,确保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有机衔接、有序推进;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人情干预,坚持原则,恪尽职守,履职尽责;严守保密纪律,严防泄露任何案情信息、跑风漏气,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强力打击,保持震慑。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聚焦我市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中央确定10类黑恶势力为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按照“两个结合”和“两个一律”的要求,做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2018年,共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6件,已办结13件,其中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