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借岗谋利终被查 竹篮打水一场空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8-01 11:31:25 | 【 打印正文 】

    “作为一名公务员,在办理结婚登记证工作中,因我个人纪律意识薄弱,组织观念淡化,导致我工作中犯了严重的错误,不仅给自己的人生抹上了不光彩的一笔,也辜负了组织和单位对我的信任和关心……”景洪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刘某某在接受组织调查时悔恨交加。

经查,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刘某某利用办理婚姻登记的便利条件,向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搭售“结婚证珍藏盒”2420个,每个售价18元(其个人通过淘宝网购买价为7元),共获利26620元;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利用便民服务中心景洪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办公复印机,向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需要复印资料的每对收取复印费7元,共收取复印费6101元,两项合计32721元。2018年7月,景洪市纪委给予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刘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本应严于律己,为民服务,却借办理婚姻登记窗口之便,向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搭售“结婚证珍藏盒”和收取资料复印费,将工作变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实为不该。任何公职人员都应谨记,手中的权利都是人民赋予的,无论大小,只能用于为人民服务,绝不能将之变为个人捞取利益的资本。(景洪市纪委监委  刘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