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7-17 15:52:54 | 【 打印正文 】

2018以来,勐海县纪委监委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和安排,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在工作中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细化措施,主动出击,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向涉黑涉恶腐败“亮剑”。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扛起新时代扫黑除恶的责任担当。结合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勐海县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领导小组,制定《勐海县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全面统筹协调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整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首要任务。

拓宽举报渠道,规范线索处置。充分利用县纪委监委网站、张贴海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贯彻落实《勐海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交及查办结果反馈工作办法(暂行)》,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加强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勐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会商机制(暂行)》,加强与公、检、法等政法部门的日常联系,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信息互通,协调配合,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快查快处,做到纪法衔接、纪法贯通,使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步调协调,整体推进。(汪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