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突出问题导向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7-11 09:25:47 | 【 打印正文 】

“作为巴卡村委会银厂下寨建档立卡贫困户孙某某的帮扶责任人,张某自2016年起在长达21个月的时间里从未到贫困户孙某某家中开展帮扶、走访等工作,帮扶工作严重失职失责……这是景洪市纪委监委到相关单位就违纪人员违纪案件进行通报的一幕。

近年来,景洪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突出问题导向,挺纪在前,紧盯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重点,深入扶贫工作一线开展纪律监督,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严明的纪律保障。

严格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建立和不断完善扶贫领域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纪律监督常态化检查,有效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执行政治纪律、落实责任、精准扶贫、政策执行、工作效能、资金到位和监督管理使用、脱贫实效,以及扶贫队伍管理情况等内容为重点,市纪委监委每季度随机抽取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贫困村、贫困户进行明察暗访,全面检查各乡镇脱贫攻坚情况。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注重发挥巡察探头作用,严肃执纪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解决脱贫攻坚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扶贫措施不精准等突出问题。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办、督办力度;快查快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挤占资金等问题。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发挥教育和震慑作用。

据悉,今年以来,景洪市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12次,梳理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50条,移交31条,处置完成30条;查处脱贫攻坚违纪案件3起,党纪处分3人,政务处分2人;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诫勉谈话1人,通报问责2人。(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