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问题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7-02 10:57:20 | 【 打印正文 】


  近日,景洪市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问题。

 基诺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副主任张某履行扶贫工作责任缺位的问题。2016年8月,张某被确定为基诺族乡巴卡村民委员会银厂下寨村小组建档立卡贫困户孙某某的帮扶责任人,截至2018年4月,在长达21个月的时间内,其一次都未到贫困户孙某某家中开展帮扶、走访等工作,担当精神缺乏,严重违反工作纪律。2018年6月,景洪市纪委监委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陈某某全市通报的问责。

基诺族乡政府对群众救灾款物使用管理不严的问题。2016年12月,基诺族乡政府使用当年2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核发下拨的2015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中的12.48万元,采购400套棉被和160套迷彩服。在发放救灾物资过程中,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杨某对发放工作不够重视、领导不力;乡政府民政助理员布某某做事不实、程序不清、实施不当,致使本应发放给受灾群众的80套迷彩服被非受灾人员领取,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景洪市纪委监委给予布某某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杨某政务记过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统筹协调,采取有力措施履行好主体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牢“四个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踏踏实实扶贫、兢兢业业干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重点查处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通过深入细致的专项治理,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的“阳光雨露”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