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及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3-20 11:03:33 | 【 打印正文 】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勐海县纪委宣传部及时通过单位微信工作群,向干部职工发送中央纪委网站的有关链接。要求及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勐海县纪委监委全体党员干部,按照要求迅速通过中央纪委网,第一时间开展学习。

县纪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学一层、在学中做,在做中学,结合实际学思践悟。

要整体把握、深刻理解监察法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坚定自觉地坚持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全面理解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内涵,高度重视证据合法性问题。要强化全面履职意识,积极探索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后,更加有效开展执纪监督的方式方法。要深刻把握监察法颁布实施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做勇于自我革命的“头雁”、严格自律的标杆,以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要坚守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将有关精神融入到实际工作中。要加大工作力度,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纠正“四风”不止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以坚定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勐海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脱贫摘帽,决胜小康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汪体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