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悔不该违纪向下属摊派报销公务费用

来源 :勐海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10-09 09:22:59 | 【 打印正文 】

“真的很后悔,我让下属单位给报销了一些费用,现在让纪委给指出来,感到很后怕。这样的违规违纪行为,作为一名从政多年的党员领导干部来说,真的不该。”这是勐海县政协文史委主任刘伟在接受纪委审查谈话时讲的一番话。

经查,勐海县政协文史委主任刘伟,在担任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向所管理的下属企业勐海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摊派报销局机关各股室购买办公设备等费用共284234.5元。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2017年8月10日,勐海县纪委决定给予刘伟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刘伟犯了有规矩不守,视纪律和规定如田间随风摆动的“稻草人”,越过规章制度这条“红线”,这个刚性约束的“方圆”,错误地认为自己没吃没拿,都是用于公家,应该没事,全然忘记了纪律的刚性约束,忘了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法规制度划定的“规矩”,绝对不能逾越半步。(李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