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偶得】往日之功不是违纪的“挡箭牌”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09-19 17:10:03 | 【 打印正文 】

近期,我遇到这样一个农村党员违纪的案件,涉案的党员李某在村里比较“特殊”,他是一名部队服役了五年的退伍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他抗洪立过功、救灾历过险,因表现突出,在部队时就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退伍后,李某回到了村里。年轻有为、办事干练、待人真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这是村里人对他的印象。在党的富民政策鼓舞下,他立足当地实际,刻苦钻研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实用技术,在增收致富的道路上带头发展种养殖业,并致富不忘左邻右舍,带领周围群众致富,在当地是一名远近闻名的优秀新型职业农民。在村里,他第一个盖起了一幢三层小洋楼。“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村从之前的贫困落后,发展到今天村容整洁、村民富裕。客观地讲,作为为民谋利的致富带头人,李某功不可没。”村里的一位老人说。

今年年初,乡纪委接到群众举报,李某之妻生了一男孩,已是第三胎,属违法多生育。乡纪委随即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在审查谈话时,李某对于多生育一胎的理由竟然是他们民族有古老的传统:家里必须要有一个男孩,要不以后没有人送终。在审查期间,有部分村民替其求情,李某也一再表示他对党员的身份十分珍惜,希望组织念及其过去的成绩,网开一面,给予从轻处理。经过慎重研究,乡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纪律面前没有“特殊人”,往日之功不是违纪的“挡箭牌”。作为一名党员,李某竟还有“不生男孩就没人送终”的愚昧思想。作为基层的执纪者,更应加强党纪党规的宣传和警示教育,让基层党员自觉养成依纪依规依法办事的习惯。当前,基层纪委要把规矩立起来,把纪律挺起来,要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给群众带来的“获得感”。(蔡毓华 吴俊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