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加强问题线索管理

来源 :勐腊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09-20 23:51:30 | 【 打印正文 】

今年以来,勐腊县纪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从严从实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工作。  截至9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7件,初核30件,立案25件,结案1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

以学习抓落实。组织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管理室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从思想上进一步牢固树立依规依纪办案意识。案件监督管理室主动加强与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的沟通、协调、配合,根据工作规则和云南省实施办法制作相关审批表格,规范相关工作程序。定期对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加强动态管理。分管领导督促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对照工作规则再进行自查,对录入案管信息系统的数据、文字严格审核把关。

以自查纠缺漏。根据州纪委《关于开展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检查内容,从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发现及受理、问题线索管理及处置三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纠正问题线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缺项,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手续。通过自查自纠,共排查出问题4个,对于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全面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确保纪律审查安全文明,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以协调找线索。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作用,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协助调查、问题线索和案件移送等机制,积极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开展定期沟通联系和信息交换,及时发现掌握问题线索,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形成反腐合力坚持纪在法前,对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前先给予党纪处分。(陶涛 杨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