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今年1至5月处置问题线索30件立案27件

来源 :勐海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06-12 13:09:48 | 【 打印正文 】

勐海县纪委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规范问题线索管理等措施,提升执纪审查质量。

优化管控路径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制定印发《勐海县纪委监察局案件线索管理工作办法》和《勐海县乡镇农场纪委查办案件工作流程规定》,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登记工作台账,对转立案件进行规范建档,避免发生“先处后报”、“处后漏报”、“处后不报”等现象。围绕问题线索管理做好受理、登记、移送、催办、反馈等系列具体工作。

集体排查确保问题线索动态监管。严格按照四类标准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究处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违规违纪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分办后,各承办部门反馈处置意见,再由主要负责人召集主管、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集体分析研判、确定处置方式。

规范工作程序助推问题线索定期汇总。建立线索转接责任制,从问题线索受理、移交、分办、承办各环节规范工作程序。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一室和二室分别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实行各环节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制度,增强相关人员责任意识。执行实时报送和定期报送相结合制度。信访室、纪检监察一室和二室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实时向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每月20日全县各纪检监察机关和机关各部室按要求对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办理情况汇总报送至案件监督管理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核对汇总后逐级向上报送。通过该制度的严格执行,实现对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情况的有效管控。

建立健全机制强化问题线索督查督办。创新督办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在确保办理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督办效率。加强对逾期未结督办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督办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每月根据案件监督管理台账登记进行督办,超期未结案件落实到人,限期办结,有效促进了全县案件及时办结。

实行“乡案县审”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对乡镇农场调查结束移送审理的案件,采取“乡案县审”二级审核的办法:即先由乡镇纪委书记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再移送县纪委进行审理,县纪委审理后做出批复,提交乡镇党委政府作出处分决定。通过实行“乡案县审”制度,执纪审查质量提升显著。2017年1至5月,勐海县纪委处置问题线索30件,立案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未出现一起申诉案件。(汪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