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节前发出纪律令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03-30 17:33:52 | 【 打印正文 】

清明、泼水、五一、端午等节日将至,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景洪市纪委下发通知,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通知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防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主动管好队伍,抓好日常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要立足于早部署、早提醒,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节日期间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并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管好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带头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继续把重要时间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紧盯“四风”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

据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市纪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