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强化纪委监督责任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4-11-25 23:32:55 | 【 打印正文 】

     景洪市采取积极措施,强化纪委监督责任,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严肃查处腐败案件。
     市委适时召开反腐败工作协调会,分析反腐败斗争形势,就案件线索、案件查办等工作进行沟通协调,研究解决职务犯罪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有效突破案件的能力。出台《景洪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坚持从严抓党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制定《景洪市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在协同办案、检查督办、信息综合反馈、重要情况通报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制定下发《景洪市乡科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11个乡镇(街道)、5个农场和76个市直部门乡科级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在每年度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会上进行述廉,其中,选取数名正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在每年度市纪委全会上作述廉报告,并予以评议;其余领导提交书面述廉报告。紧盯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全市各单位共查找风险点3402个,制定防控措施4693条。
    与此同时,加强对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6次,对40多个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及请销假情况进行检查,对51名违反工作纪律人员进行点名通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个,处理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行政问责3人。认真开展“听、查、谈”工作。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身上的腐败案件,大力探索乡镇联合办案机制,积极整合乡镇(农场)资源成立片区办案组,提高基层办案能力与办案质量。目前,全市各乡镇、农场纪委均有了自办案件,实现乡镇自办案件“零案件”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