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三次集中学习活动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08-30 10:56:27 | 【 打印正文 】

 

8月29日,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以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主题,举行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活动。州纪委州监委机关各部门、州委巡察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学习活动。2位重点发言人和随机发言人围绕学习主题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精辟论述了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使命任务、重点工作、关键举措,对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执行《规定》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的必然要求,是有效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确保纪法正确落地见效、坚决管住纪检监察这个重要公权力的必然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掌握、贯彻运用《规定》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忠实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会议要求,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需要,深入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立足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要求,树牢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持之以恒强化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要精准把握《规定》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这部法规的政治自觉;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纪法思维特别是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监督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制度轨道上运行;要纳入主题教育重要内容,坚持学以致用,学好用好制度,强化自我监督,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西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