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移送审查起诉4人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02-17 23:04:20 | 【 打印正文 】

景洪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原副局长刘军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近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同一天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引发广泛关注。

至此,州纪委监委采取提级办理、指定管辖等措施,已先后对4起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立案查处,调查终结并顺利移送审查起诉。这是我州严格依照宪法、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推动审查调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生动例证。

“这些涉案的公安系统干部,本应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神’,却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充当起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打蛇打七寸,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深入,必须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作为重点,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失职失责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州纪委监委有关同志表示。

为打掉“保护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州各级纪委监委聚焦职责定位,牢牢把握正确的案件审查调查方向。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逐案过筛,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在拓宽监督举报渠道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专项斗争中的作用,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快速处置、优先反馈。

同时,为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的实际问题,加大提级办案、交叉办案力度。州纪委监委对涉案人员多、范围广,作案时间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进行提级办理或组织异地交叉办案。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核查、督办等机制,凡涉及重大、复杂“保护伞”问题,进行提级办理、异地管辖,指定下一级监委实施留置措施。

州纪委监委有关同志介绍说,由于嫌疑人长期在当地公安机关工作,社会关系复杂,具有较强的反调查能力。提级办理和指定管理可以有效避免当地人情干扰和阻力,进而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的公正性。

为此,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统筹协调,分管领导统筹调配,一名监委委员全程领办,每一个工作组都有承办部门负责人跟踪督办。统筹工作力量,从州、县两级纪委监委挑选精兵强将,深化专案攻坚,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协同“作战”、同向发力,顺利完成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坚持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严把办案质量,真正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深挖“保护伞”,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深挖彻查,坚决打掉“保护伞”。

“立足职责定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紧密结合,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有的放矢、精准惩治,用扎实成效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西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