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09-27 09:37:01 | 【 打印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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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中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殉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4)派出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5)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委、州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五次党代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按照赵乐际书记视察云南调研西双版纳州时的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牢牢把握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 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定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气象新作为提高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将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着眼于在落实责任上有新要求、在率先垂范上有新举措、在方式方法上有新思路、在工作作风上有新气象,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展现新作为,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成为推动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二)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推动全州政治生态根本好转。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七个有之为镜鉴,提高政治觉悟,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落细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一把手,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锲而不舍的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党的各项纪律严起来,推动全州政治生态根本好转,更好地促进改革发展。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密切关注新动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盯住重要时间节点,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对企业、农村、学校、科研院所、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执纪,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继续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扶贫领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全州其他重点工作中党员干部履责、纪律、作风等方面突出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引导党员干部培育良好家风,发挥乡规民约作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向善向上的氛围,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四)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面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制度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建设检举举报平台,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化党务政务办事公开,突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典型案例、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作用,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强化不想腐。

(五)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化政治巡察,按照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借鉴运用改革试点经验,做好监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推动纪委和监察委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探索实践合署办公条件下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相互制约、执纪与执法相互衔接的实现路径,实现高效运转。

(六)坚持打铁更需自身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以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和组织建设,努力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送得出去、引得进来的良性循环机制,增强队伍生机活力;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严防灯下黑,严格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我省实施办法,不断完善信访、执纪审查、案管、案审工作制度,以严明的制度管好人、执好纪、担好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机关共设16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下设秘书科、信息督查科、行政科、工作点管理科)、组织部、宣传部(下设网络舆情科)、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一至第四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下设申诉复查科)、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州纪委州监委设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2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实现纪检监察全覆盖。州委巡察办(州委巡视联络办)办公室设在州纪委(下设综合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1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1,271,175.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38,175.51元,占总收入的99.8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收入17,181,757.20元相比增加14,089,418.31元,增加82.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38,175.51元比上年17,180,687.20元增加14,057,488.31元,增加81.82%,其他收入33,000.00元比上年1,070.00元增加31,930.00元,增加2984.11%。

主要原因:新增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工资和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275,044.00元;新增州纪委州监察委工作经费252,600.00元;办案点建设经费9,800,000.00元;2018年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服务经费400.00元;州纪委办公室办公场所修缮经费28,660.00元;警示教育基地维护费43,367.65元;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经费37,130.00元;巡察工作专项经费300,000.00元;纪检监察业务费600,000.00元;州纪委州监察委新办公楼工作经费1,700,000.00元;2018年州纪委办公室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200,000.00元;2018年省级专项补助经费300,000.00元;李文林一次性抚恤金157,032元;2018年配套养老保险基金1,322,733.2元;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中人职业年金91,703.44元;工伤保险9,900.62元;生育保险30,301.94元;行政单位医疗771,599.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51,713.3元;住房公积金1,089,769.54元;购房补贴11,876.00元。其他收入上年只拨入1,070.00元的稿费,今年增加主要是今年省纪委拨入的表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奖金3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9,047,791.90元。其中:基本支出17,514,252.86元,占总支出的60.29%;项目支出11,533,539.04元,占总支出的39.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17,833,297.39元对比增加11,214,494.51元,增加62.89%。其中,基本支出17,514,252.86元,比上年15,131,168.46元增加2,383,084.40元,增加15.75%。项目支出11,533,539.04元,比上年2,702,128.93元增加8,831,410.11元,增加326.83%。

主要原因:增加工资福利支出2,747,903.72元;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485,102.03元;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1,312,224.46元,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1,442,651.63元;项目增加办案点建设基本建设支出5,851,061.5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14,252.86元。与上年15,131,168.46对比增加2,383,084.40元,增加15.75%。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办公费,差旅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33,539.04元。与上年2,702,128.93元对比增加8,831,410.11元,增加326.83%,主要原因是办案点建设经费、纪检监察业务费、州纪委州监委新办公楼相关工作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纪检监察业务费该笔资金专项用于2018年度专案相关经费的支出,专项用于办理案件食宿、交通、差旅等51.81万元;办案点建设经费该笔资金主要用于办案点项目主体基本建设,谈话室软包、配套设施建设(绿化、消防水池、停车位整治、电力配套、围墙打造、下水管网等)、办公设备(含办公家具家电、宿舍配套、厨房设备等)建设,总计支出844.35万元;州纪委州监委新办公楼相关工作经费支出包括涉密内网建设35万元;新办公楼非涉密网络建设17万元;新办公楼监控系统建设12万元;办案区改造建设经费90.14万元;办公室搬迁改造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19,791.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0%。与上年17,291,985.09元对比增加11,727,806.81元,增加67.82%,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063,36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办案经费、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1,47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的支出、职工工伤、生育、养老保险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23,31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01,64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3,146.96元,完成预算的66.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4,462.96元,完成预算的90.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84.00元,完成预算的20.7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认真执行财政“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规范公务用车和执勤车辆管理,严守接待标准,合理安排经费支出,各项支出在合理范围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5,365.10元,下降12.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6.10元,下降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319.00元,下降57.5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省纪委下来监督检查工作批次比上年度减少,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接待支出在合理范围内。二是通过车改后,车辆较上年减少,车辆保险费支出和车辆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462.96元,占89.21%;公务接待费支出18,684.00元,占10.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462.9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4,462.9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公务和履行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68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6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度严格控制接待,省纪委下来监督检查和办案工作批次人次比上年度减少,接待批次相应减少。支出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省内外同系统单位和两县一市相关单位人员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18,769.68元,与上年2,049,340.72元对比增加1,369,428.96元,增加66.82%,增加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13名原检察机关人员转隶到我单位,监察对象范围扩大,增加的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监察对象范围扩大而增加的各项工作,其中增加:办公费122,584.00元,印刷费26,775.00元,电费22,463.45元,邮电费49,658.36元,物业管理费1,700.00元,差旅费22,254.00元,维修护费37,851.00元,租赁费22,100.00元,委托业务费6,000.00元,其他交通费930,094.00元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9,229,483.15元,其中,流动资产2,515,741.40元,固定资产9,292,753.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403,491.03元,无形资产17,497.69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576,197.1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00,806.63元,固定资产增加3,708,575.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增加7,346,013.03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17,095.82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71,99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5,80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48,69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7,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我单位2018年的自评项目6个,总计金额1,450.00万元,分别为:2018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资金、办案场所建设补助经费、纪检监察业务费、监察体制改革提升和改造留置场所专项资金、巡察工作专项经费、州纪委州监委工作经费。其中:州本级预算安排项目支出4个,金额1,410.00万元;省级安排项目支出2个,金额40.00万元,为2018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资金20万元、监察体制改革提升和改造留置场所专项资金2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开展了6个项目的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优的有6个,良的0个,中的0个,差的0个,平均得分99.38分,发现问题4个:①项目绩效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有预算执行不完的情况。②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本部门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③可操作性有待于增强,成果应用和信息公开方面有待加强。④绩效管理台账不完善。

整改措施:提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思想认识,根据要求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尽可能提供相关依据,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开支,进一步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办法,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数6个,涉及项目总金额1,450.00万元,项目目标基本完成。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我单位只进行项目支出自评,未开展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尚未试点到我单位,我单位只进行项目支出自评。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中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表20190926083357620.xls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