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通报1起专项整治中执行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11-29 19:20:46 | 【 打印正文 】

日前,按照省委、州委关于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州纪委州监委立足职责把抓好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原州农业局党组)在专项整治中执行不力问题给予全州通报批评的问责为充分发挥以案释纪作用,现将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经查,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原州农业局党组)收到州委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文件后,执行和落实文件要求不到位,对库存茶叶问题在认识上存在偏差、定性不准确,自查自纠时未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采取以口头方式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在均未提出异议和明知有库存茶叶的情况下同意“零报送”,未按通知要求如实报告,对存在问题处置不力。

上述问题说明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原州农业局党组)对文件精神理解有偏差、执行不力,对“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执行不规范,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弱化,导致专项整治工作造成严重后果,应负全面领导责任,已违反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2019年11月27日,经州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原州农业局党组)全州通报批评的问责。

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究其根源,是一些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党性意识不强的表现,违背党的初心使命,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做到牢记初心使命,履职尽责担当。

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中更加自觉地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深化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工作,把建章立制和解决问题统一起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乘势而上,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督促整改落实,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傣乡大地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