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处级干部杨辉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1-03 09:39:04 | 【 打印正文 】

 

日前,经西双版纳州委批准,州纪委对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处级干部杨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向企业长期借用车辆和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立案审查谈话期间,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规定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杨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纪律意识丧失,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杨辉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