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州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7-06 12:09:25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安排,2020年6月24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州政府办、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森林公安局、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州法院、州检察院、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九个部门的党委(党组)反馈八届州委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巡察情况。州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李向元传达了州委书记陈玉侯听取专项巡察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代表州委第四巡察组向九个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副州长刘俊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负责人孙重民代表被巡察单位作表态发言。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1日至26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政府办等九部门党委(党组)进行了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巡察。巡察组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州委对专项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和方向,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党组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等情况。通过广泛走访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专项巡察任务。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州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李向元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组织领导方面,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不到位;“四个意识”不强,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党委(党组)统领能力不足;对生态文明建设谋划不足、推动不力等问题。履职尽责方面,存在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协调机制不畅,合力未形成;种茶毁林情况不明、底数不清;宣传不到位,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做得不够;基层站所和护林员作用发挥不好;巡护制度执行不严格;岗位设置不合理,一线巡护力量不足;案件办理不及时,非法侵占林地收回不力;涉林刑事案件缓刑占比高,震慑效应不明显;林业和草原部门对移交森林公安的疑似图斑初筛不够认真等问题。纪律作风方面,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州纪委州监委等有关部门处理。

李向元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护好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各相关职能部门党委(党组)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年度和阶段重要工作部署,坚持业务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步推进。二是统筹协调布局,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总体谋划、组织领导。州林业和草原局要进一步细化相关职能部门在保护全州森林资源工作中的责任,加强对被违法侵占和破坏林地的收回、恢复和管理,与保护区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和处理好保护区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分析研判森林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在生态环境评估、项目落实、农村产业发展中坚持绿色发展,积极探讨解决森林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的矛盾,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全州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三是保持高压态势,持续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涉及森林资源保护相关职能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公、检、法等部门要从保护生态环境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统一执法思想,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对《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林区群众的宣传力度,开展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引导群众树立保护与开发并重的绿色发展观,营造共同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站所和护林员的作用,把巡护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力争达到宣传一路,教育一方。

刘俊杰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认识抓整改。被巡察的九个部门,要以这次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按期抓好反馈问题责任落实,确保这次专项巡察取得实效。二要以问题为导向,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各部门要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认真查找不足,深入剖析原因,积极加以改进。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定要诚恳接受、主动认领、认真研究、逐一落实,做到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同时,要加强档案痕迹的管理,分类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认真研究,细化明确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实行“销号”处理;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计划,逐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三要扛牢主体责任,在解决问题中体现政治担当。各部门要把这次巡察反馈意见作为进一步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作为进一步强化薄弱环节、堵塞制度漏洞和理清思路、完善工作措施的契机,扛起主体责任,认真系统分析研判问题整改方案,认真总结整改取得的成效,积极展示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经验和亮点,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假整改,防止整改要求大而化之、上推下滑,防止把问题当成绩、弄虚作假。

孙重民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完全接受反馈问题。对于反馈的问题,无论是共性的还是个性的,一律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一定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不回避、不遮掩,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一定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坚决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勇于政治担当,认真做好整改落实。会后,各单位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工作理念,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认真“对号入座”,逐条加以整改,从严、从快、从实整改到位。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端正态度,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出时间表,层层传导压力,确保逐条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政治引领,下功夫巩固巡察整改成效。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各单位党委(党组)提高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单位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建设的过程。

州委第四巡察组有关成员、州政府分管领导;州政府办公室、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森林公安局、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州法院、州检察院、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