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二巡察组向勐海县委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7-06 12:05:17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安排,2020年6月24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向勐海县委反馈八届州委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巡察情况。州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王玉坤传达了州委书记陈玉侯听取专项巡察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代表州委第二巡察组向勐海县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勐海县委书记洪国正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1日至28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勐海县委进行了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巡察。巡察组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州委对专项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和方向,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党委(党组)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等情况。通过广泛走访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专项巡察任务。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州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王玉坤指出,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组织领导方面。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力,压力传导逐级递减;宣传发动不深入,“以案促改”抓而不实;统筹推进不力,涉林案件没有明显减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履职尽责方面。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落实工作不力;体制机制不完善,执法力量薄弱;部门联动不畅,没有形成合力;历史遗留问题多,解决措施办法少;案件查处不及时,震慑作用不明显。三是纪律作风方面。存在工作作风不实,跟踪问效不到位;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效益发挥不充分。四是整改落实方面。上级反馈问题整改未完成。五是从严治党方面。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州纪委州监委、勐海县纪委县监委等有关部门处理。

    王玉坤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像爱护眼睛一样守护好森林资源。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各部门间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建立长效机制,保护管理好森林资源。四是加强监督执纪,严肃责任追究。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领域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对存在的失职失责、履职不力等“慢作为、不作为”问题,坚决严肃查处。五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要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深入推进问题清零;严格执行省、州有关要求,分类施策,妥善解决好各类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洪国正表示,一定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虚心接受、照单全收、认真对待、举一反三,对照6月12日州委常委会上陈玉侯书记重要讲话要求,切实把巡察组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制定详细整改方案、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二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挂图作战,依法分类妥善处置,狠抓整改落实。做到老问题得到整改、不出现新问题。三是按照州委巡察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委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将整改情况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四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亲自管,确保整改不走偏、不走样,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见效,各项问题整改清零。五是以整改为契机,要全力推动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努力在云南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生动实践中打造“勐海样板”,为“中国普洱茶第一县”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实现勐海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州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成员班子、驻村工作队总队长;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农场党委书记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