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做好村级巡察延伸 护好民生利益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11-24 11:05:04 | 【 打印正文 】

相比于“老虎”,在群众身边的“苍蝇”更直接影响着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以来,勐腊县注重把开展村级巡察与惩治基层腐败、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清扫”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让基层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中共勐腊第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自启动以来,已对辖区符合开展村级巡察的59村(社区)党组织中的 38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其中,直接巡村6个,巡乡带村32个,对村(社区)巡察覆盖率为(不含农场生产队)覆盖率为64.4%。对村巡察反馈的82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的38个(其余在整改期限内)。

该县坚持党组织建在哪里,全面从严治党就跟进到哪里,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就部署到哪里。为真正实现把脉问病,在制定谈话方案时调整不适应的谈话方式,防止村“两委”委员和村小组干部充当“好好先生”,实现更好的谈话效果,谈话从“是否知道什么”“是否开展工作”转变为回答相关政策的具体落实,以此掌握村级党组织相关工作是否扎实开展,学习是否到位、党内生活是否按期开展。

同时突出对农村“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脱贫攻坚等惠农利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相关补助补贴有没有发放到位,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扶贫政策有没有落实到具体人,百姓最有发言权。”县委巡察组一组组长张顺昌召开组务会时说道。

为此,该县把发动群众作为提升巡察质量的关键因素,深入村寨、村民家中听取意见,核实问题。利用入户走访、重点探访、跟踪追访等方法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在村委会及村小组公房“摆摊设点”、村级“大喇叭”、百姓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把群众会开到村小组、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巡察公告全村知晓。同时,每去到一村就查看相关的公示栏,看有没有做到“三资”公布及时,确保群众知情权。

此外,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村级党组织工作的落脚点,将巡察发现问题以清单形式向乡镇和村同时反馈,明确乡镇党委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村级党组织承担整改直接责任。同时按照“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个性问题约谈反馈、典型问题立案查处”的方式,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实施“靶向治疗”和“点穴式”整改。目前,对村巡察反馈的82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的38个(其余在整改期限内),发现16条问题线索,目前初核阶段6人,了结6人,谈话提醒1人,立案3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成案率18.7%。(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