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监委:三强化”扎实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07-25 15:26:49 | 【 打印正文 】

州纪委州监委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边督边改反馈问题情况,对标整改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围绕整改重点,运用整改结果,找准“出发点”、“关键点”和“落脚点”,以“三强化”措施抓紧开展和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持续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

强化政治担当,明确整改工作“出发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督办)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督导反馈意见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剖析问题,细化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监督责任,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强化逐案筛查,找准整改工作“关键点”。全州各级纪委监委聚焦职责定位,牢牢把握正确的案件审查调查方向,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逐案过筛,揪出背后的“保护伞”,会同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线索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与政法机关每月双向移送问题线索,每月反馈查处结果。

强化职责定位,把握整改工作“落脚点”。州纪委州监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统筹协调,分管领导统筹调配,监委委员全程领办,承办部门负责人跟踪督办。统筹工作力量,从州、县两级纪委监委挑选精兵强将,深化专案攻坚,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协同“作战”、同向发力,顺利完成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截至7月15日,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30件,对13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已办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1人),党纪政务处分22人,问责29人。(姜大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