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部署启动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6-12-28 09:04:58 | 【 打印正文 】

    12月26日,州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西双版纳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全面掌握和评价各地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一步推进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此次考核分自检自查、检查考核、述廉述责、意见反馈、等次评定等5个程序步骤进行,主要对74个检查考核单位(包括6个县市区、68个州直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两个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一系列作风建设要求;贯彻落实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情况等五个方面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占95分,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占5分。考核将评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州综合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及以上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和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负责人,州委将进行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在2017年7月前向州委专题报告整改情况,并由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