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启动第一轮巡察工作 发挥监督“利器”作用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6-10-25 15:59:52 | 【 打印正文 】

    10月24日,西双版纳州召开州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西双版纳州州、县(市)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并结合西双版纳实际,具体安排部署开展全州首轮巡察工作,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巡察机构要落实责任、严格标准,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工作,切实发挥好巡察工作“国之利器”“党之利器”作用。
    州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及时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委开展首轮巡察工作方案》,派出4个巡察组,进驻3个州直部门和1个区开展为期20天的巡察工作。巡察工作内容、时间、被巡察单位、巡察工作组办公地点、联系电话、邮箱等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各巡察组将紧紧围绕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选人用人等方面情况进行巡察。
    州委要求各巡察组要把巡察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认真履职,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巡视工作的内容、范围、方式、权限和程序开展巡察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线索和督促整改上,确保巡察运用取得实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积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政治巡察的工作定位不动摇,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要坚持边实践边探索,不断积累经验,把第一轮巡察工作做细做实,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