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静春对景洪市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进行专题辅导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6-08-31 16:45:34 | 【 打印正文 】

   

 

    8月30日,景洪市委召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宣讲报告会,邀请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施静春为全市400余名领导干部对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专题辅导。
    施静春围绕《问责条例》的定位、制定的原则、内容以及如何贯彻执行好《问责条例》等4个方面,结合省州内外典型案例,对《问责条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引领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进一步激发担当精神。
    施静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引领全市广大党员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理念,主动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履职、敢于担当,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力,推动《问责条例》精神在景洪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学细照笃行,创新学习方式,提升学习效果,注重采用典型案例解读《问责条例》的方式学习,深刻领会其实质和要义,聚焦主业主责,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中把《问责条例》不折不扣地贯彻好执行好。
    景洪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实际,及时组织广大党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迅速掀起学习《问责条例》的热潮,做到全面掌握《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起来,对照《问责条例》要求,深入查摆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情形,开列问题清单,深挖问题根源、抓好整改落实。下步工作中将结合问责条例的实施,加大执行力度,倒逼扶贫攻坚、基层党建、重点项目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景洪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各单位实职副科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农场党政负责人共400余人参加了宣讲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