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学习约法“五章十八条”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5-07-09 16:14:18 | 【 打印正文 】

    32日,州纪委办公室通知:请各室、各纪工委为单位,集体组织学习州纪委常委约法五章十八条,并于 3 6 日下午 5 点前将集体组织学习讨论情况报告和个人学习体会上交干部室。 3 9 日,州纪委领导班子对学习情况报告和个人学习体会作统一审查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