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名党政“一把手”述廉述责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5-09-10 16:47:46 | 【 打印正文 】

      

    9日,州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在景洪召开。会议由州纪委常委会主持。
    会上,30名州直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等5个方面进行了述廉述责,与会的七届州纪委委员,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州委组织部有关领导,部分州党代会代表、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及述廉述责对象所在部门(单位)代表进行了测评。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李庆元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反映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认识;形式更加庄重严肃,内容更加明确规范;结果的运用更加直接,述廉内容作为执纪监督的重要依据。通过述廉述责,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
    会议强调,开展述廉述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做实党内监督执纪监督专责,加强责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的严肃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重要环节,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保密纪律的具体实践。
    会议要求,述廉述责重在结果运用,对组织来讲,要讲求实效,重在述廉内容而非形式;对个人来讲,是自觉接受监督的机会。述廉述责制度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从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起来、立起来的执纪要求和刚性执纪的一贯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