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以条例学习结合典型案例敲响老干部廉洁警钟

来源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09-08 08:31:19 | 【 打印正文 】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退休退的是职务,而非党员身份。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没有暂停时,也没有休止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的对象是党组织和所有党员。无论退休与否,只要违反党的纪律,都会被处分。”

9月7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到州委党校为全州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和老干部工作业务培训的学员讲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身边典型案例,重点讲解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的处分、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的处分等六项纪律,敲响老干部廉洁自律警钟。

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介绍,通过典型案例发现,退休党员干部有的是在职时就存在违纪违法行为,退休后“东窗事发”;有的是临退休时想捞一把,导致“晚节不保”;还有的是退下来后“不甘寂寞”,利用“余威”谋取私利。实践一再证明,退休不是护身符,反腐败没有例外,只要触碰纪法红线,总有事情败露、付出代价的一天。因此,加强对全州老干部党支部书记的警示教育十分重要、必要、紧要。

退休不等于‘平安着陆,无论是谁,只要涉嫌贪腐,不论在职还是退休,都难逃纪法惩处。”会上,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着重强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党员领导干部无论退休与否,都应该严格遵循党规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带头严于律己,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自觉经受各种考验,时刻维护好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虽然我已经退休了,但是一定会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留一世清白。并且还要把清正廉洁的家风传承发扬下去,教导我的子女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一名退休的干部在培训结束后由衷表示。(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