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2018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90人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01-29 08:15:00 | 【 打印正文 】

2018年,景洪市纪委监委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挺纪在前,注重抓早抓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全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共处置90人,占总量的50.6%。

谈话提醒有“温度”。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日常谈话、廉政谈话、工作约谈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有“温度”的善意提醒,直面问题,巧戳痛处。不同问题分类处置,对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对轻微违纪问题,及时核实并谈话提醒;对苗头性问题,约谈函询并令其整改。

预防教育有“深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手机廉政短信、宣传栏等阵地,深入开展党纪法规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年内查办的典型案件开庭均及时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对重大、典型案件加强分析研判,总结发案规律及特点,及时通报曝光,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

处置结果有“力度”。防止谈话提醒一谈了之,注重谈到点上、戳到痛处,把问题说清、把根源找准、把错误改正,不达目的不放过,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切实真正保护好干部,使干部少犯乃至不犯错误,防止违纪变违法。(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