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拧紧从严治党“弦” 不断压实主体责任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9-03 07:37:59 | 【 打印正文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勐海县纪委履职尽责,积极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做到责任落实全覆盖、无死角,防止主体责任虚化空转,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氛围。

坚持以上率下,解决“压力低”的问题。工作中,要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县纪委和及乡镇(农场)纪委严格落实约谈、谈话提醒、述责述廉、工作报告等制度,推动各级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坚持失责必问,解决“问谁责”问题。落实清单管理制度,以责任清单准确区分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相应责任,签字背书,固化责任内容。严格落实“一案双查”“问责追究责任倒查”等制度,进一步厘清问责主体,规范问责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坚持严字当头,解决“不到位”问题。要求各级纪委要敢于较真碰硬,只要发现有失职失责问题,就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真正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该行使的权力规范起来,把该承担的责任承担起来。

坚持稳妥慎重,解决“怎么问”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在具体追责问责实践中,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效果,达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目的。

坚持责任到人”,摒弃“老好人”心态。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有责任担当。敢于担当,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能仅仅是洁身自好,而是既要管住自己,还要敢抓敢管,敢于动真碰硬,管住自己的人,种好自己的田。坚决摒弃不敢担当、责任不清、落实不够、追责不力。在管理、监督中畏首畏尾,做“老好人”的心态和意识。(汪体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