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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景洪市开展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
据悉,此次专项督查是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检查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集中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签订《责任书》,以及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四种形态”,开展集中约谈、任前廉政谈话、谈话提醒等情况;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三不一末位”等制度情况。
检查时间为2018年7月2日至8月25日,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在各单位(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市纪委监委采取听取报告、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重点抽查国土、扶贫、水利、林业、教育、医疗卫生等部门,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盯着问题改”的要求,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履行“两个责任”没有完成时。各单位 (部门)要树牢“四个意识”,要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自查自纠。对重要部门的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围绕重要整改事项,加强指导,确保整改取得成效。”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要求到。(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