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出台方案深化贯彻学习《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5-16 11:04:49 | 【 打印正文 】

“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意见》作为当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景洪市纪委、监委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提出要求。

近日,景洪市出台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纪委、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的工作方案,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年度考核内容,促进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改进作风、依法履职。  

《方案》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本《意见》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利用支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大会、主题党日等形式,广泛组织公职人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要把本意见纳入各类培训班的教学计划,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原原本本学习《意见》全文,交流学习心得,推动学习教育《意见》全覆盖;市电视台要采取案例通报、新闻点评、专家访谈等形式对《意见》进行解读,景洪政务网和“美丽景洪”公众号要及时更新各级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的动态信息,积极转载云南网、云岭先锋网、云视网等权威网站的消息、评论、社论、文章、图片。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负总责、亲自抓、带好头,组织搞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学习宣传教育。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对所联系或驻在单位的对各单位《意见》出台的学习宣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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