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第纪五纪工委:对函询了结对象进行反馈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10-27 15:48:28 | 【 打印正文 】

近日,州纪委第五纪工委对被反映对象4人和1个党组的函询了结进行了发函反馈,反馈主要是给其本人和本人所在的党组和党组织书记。这一举措体现了纪委对被反映对象的关爱。

“接到予以采信、了结的反馈,心情一下变得轻松,谢谢组织的信任和关心。”近日,收到第五纪工委的函询了结反馈后,一名函询对象由衷地说。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接到反映时,针对收到的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线索,给被反映人发函,请其对被反映问题给出书面说明,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常用的线索处置方式。但是如果处置后不反馈给被反映人和其所在党组织的话,未必会造成被反映对象不知道处置结果,带着心结工作,不利于各项工作开展,也不利于被反映对象的身心健康。对被反映象进行反馈,让被反映对象和其所在党组织知道结果,体现了组织对干部的信任和关爱。有利于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振奋精神,心无旁骛为党工作。(陈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