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善于解决问题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5-04 21:16:05 | 【 打印正文 】

近日,学习了一些巡察工作材料,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巡察工作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善于解决问题。

善于观察。《巡视工作条例》明确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十六字”方针,提出“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汇报是渎职”等相关工作要求。在巡察过程中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观察,就像是安装了无数个摄像头,再把这些摄像头反馈的信息投射到同一块屏幕上一样,只要巡察工作人员经过认真细致的观察,就能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

找准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科学合理的甄别,不仅要有横向比较,比如在同一轮巡察过程中不同党组织的具体情况;而且要有纵向比较,比如同一个巡察对象在不同巡察阶段的具体情况。只有经过全方位、多角度、横向和纵向的认真细致观察,才能把问题找准、找实,为反馈问题、推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

及时提醒。找准问题后,要注意把握时机,提供准确的“诊断结果”。对于发现的具体问题,如果没有把握好“时机”,就会出现小事情“动辄则咎”和形成大问题“视而不见”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巡察工作是一场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政治体检”,要本着党对干部严管厚爱的初心,坚持同题共答的正确定位,坚决防止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心态,以平等互爱的党内同志关系开展工作。不仅要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而且要给出合理的解决办法,更重要的是注意提醒的态度,才能准确的把握“时机”。

纠正问题。在巡察过程中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不涉及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影响案件查处的一般问题,要及时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沟通交换意见,确保反馈的问题定性准确、客观公正,被巡察党组织满意、服气,积极配合整改,认真抓好落实,逐渐形成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效的推动工作。总而言之,只有善于发现问题,才会善于解决问题,只有善于解决问题,也才会善于发现问题。(勐海县委第三巡察组  李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