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基层负担不能成为一句空话

来源 :勐海县纪委县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7-26 17:11:12 | 【 打印正文 】

减轻基层负担是一个老话题了,经过多年努力,取得不少进展,但离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过多的“痕迹管理”、过多的APP关注、花样繁多的“签到留痕”,每个工作人员微信缠身,各种通知此起彼伏,应接不暇,不看还不行,不回复也不行,哪还有时间集中精力为群众办实事。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认为须采取以下措施,才能进一步做好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工作人员轻松上阵,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

一是从思想根源抓起,匡正政绩观。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督促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相关工作,着力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基层形式主义源于上级官僚主义。少数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没有正确处理好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辩证关系,甚至将两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这种只顾表面、不顾实效的价值排序,背离了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背离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寒了群众的心。必须从根子上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是进一步减少文山会海,把精力用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减负”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有关减负的方针政策能够落到实处。让基层干部切实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把精力用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
      三是减少督查考核频率,以实绩作为考核的依据。一是要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减少检查考核的频率,可考可不考的考核坚决不考。对同一乡镇或单位的同一项工作,上级已督查检查或调研过的,本级不再重复督查检查或调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控制总量频次,优化事项整合,防止重复扎堆。二是考核要以实际工作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参照痕迹材料进行。不能一味的看材料,痕迹完善就是好,痕迹不够就是差。防止少数单位不以工作为重,以做材料为重。三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带头整改落实,在检查考核工作中作出表率。
       四是减负松绑加油,正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近日,为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县委出台了《勐海县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勐海县正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30条措施》。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好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需问责的情形,防止出现过度依赖问责,避免把问责当作推动工作落实的“万金油”,致使干部对问责出现“耐药性”。激励广大干部担当有为,不仅要靠考核和问责的鞭策,更要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使他们从内心想干事想创业。(勐海县纪委县监委 杨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