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11-14 09:18:58 | 【 打印正文 】

第一部分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州行政监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开展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在省纪委和州委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5.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党纪、政纪及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6.对全州基层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在省纪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顺应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情况、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再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反腐惩恶,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坚守忠诚干净担当,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在压实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强化问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巡访工作方面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一)压实做细主体责任,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扛起主体责任。一是以专题教育夯实思想基础。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党规党纪的宣讲,教育引导全州4万余名党员坚定理想、坚守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二是以签字背书压责任落实。州委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政治自觉,带头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和我州贯彻意见,多次召开州委全会、州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与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签字背书实现全覆盖。三是以考评促责任归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各级党组织健全完善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标体系。由州委常委带队对6个县市区、60个州直部门(单位)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奖惩兑现。四是以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25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2.坚持加强纪律建设这一根本,认真践行四种形态。一是制定《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实践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制定《西双版纳州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规定》,建立分类精准谈话函询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廉洁自律或不正之风方面的轻微问题,一定时期和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给予提醒谈话、约谈、谈话诫勉、谈话函询,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进行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111月,州委、州政府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约谈、谈话诫勉92人(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9191人,比去年同期增加7474人,增长81.3%。二是科学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强化线索集中统一管理。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室、纪委书记办公会两级集体排查研判线索机制,严格落实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标准,严格执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机制,实现线索处置动态清零。111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42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34件。三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盯住三类重点人三个时间节点,创新提前介入审理模式,完善审查安全措施,引导执纪审查冲着纪律去,实现快查快结快进快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111月,全州共立案129件,结案13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4人(受党政纪双重处分2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6人;作出党纪轻处分64人,占党纪处分138人的46.4%;党纪重处分74人,占党纪处分的53.6%;移送司法机关12人。

(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不懈正风肃纪。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坚持以执纪方式推动述廉述责、任前廉政谈话、约谈等监督制度,州纪委书记点题约谈县市区和州直部门负责人72人,14名州管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州纪委全会述廉述责,111名县处级新任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实现县市区、州直部门主要领导届内在州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全覆盖目标。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对293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113个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查。对十八大以来受党政纪处分的224名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进行重点回访教育。牢牢把握舆论宣传主导权,增强思想动力源泉,引领工作方向,指导改革实践。二是保持监督恒心和韧劲,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111月,全州共分5批次95个明察暗访组督查了195个部门、乡镇,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2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组织处理5人,通报曝光12起。三是扎实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由州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州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增长、扶贫攻坚等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持续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发现违纪问题快查快处,及时查处脱贫攻坚存在的财政扶贫资金闲滞骗取套取财政扶贫资金等问题。四是持续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17名干部共清退红包”43万余元,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9人。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加大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的处理力度,对履职不力、监管缺位、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追责,104名党员干部被问责,其中22名党员干部因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被问责。五是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破坏生态建设等问题背后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参与勐海县“5·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勐腊县“3·18”坍塌事故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快查快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重复投诉的澜沧江流沙河采砂噪音扰民等环境问题7个责任单位和14名责任人因监管和查处不力被问责。六是严肃换届纪律。派出3个换届风气巡回督查指导组,对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加强巡回督查。从严从快查处3名村党总支委员在换届期间违反组织纪律问题,确保了换届风清气正。

(三)探索实践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制度利器和重要抓手。一是先行探索实践,夯实巡察工作基础。2015年初州委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为契机,及时成立了巡视工作联络办,巡视工作联络办成立后,立足于服务纪检监察机关做全三转后纪检监察业务新的格局方向,强化发现问题作用,积极探索巡察工作方式,初步建立了州级巡察、县级巡访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实行”“访结合,着力于发现和收集问题线索。三县市及时跟进,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巡访工作制度,开展巡访工作,为全面铺开巡察工作夯实了基础。如勐腊县紧盯工程建设、土地征用、民生资金等重点领域,突出党政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开展巡访,走访群众4400户,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101个,实现了对全县14个乡镇(农场)巡访全覆盖。二是固化工作成果,健全巡察制度机制。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巡视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下发后,我州及时总结州级巡察、县级巡访制度,固化做法经验,制定了《州、县市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开展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组建了4个巡察组,开展了第一轮巡察工作。在巡察工作中严格按照州委《实施办法》规定,专门研究制定了巡察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流程,突出巡察组进驻前的准备、进驻后的工作、巡察结束及意见反馈三个重要环节,规范巡察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统一模板、统一动作、统一标准,确保巡察工作规范不走样,取得实效。同时,为推动县(市)委巡察工作,以案代训,从每个县(市)抽调一名县(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州委巡察组跟班学习,提高开展巡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16年州、县市两级巡察机构,共对4个州直部门和12个县直部门(单位)、乡镇开展了巡察工作,发现涉及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11条。通过巡察巡访,不仅让监督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拓宽了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还使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查处,向基层释放了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得到了省纪委领导充分肯定。

(四)构建四位一体工作体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探索构建定责、履责、督责、追责四位一体工作体系,明确主体主责,确保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落地生根。建立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分级负责、集体排查、专项督办制度,健全基层执纪审查村案乡办乡案县审、划片督办机制。2016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包案督办重要信访问题20件,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1016人,3个县市均有处级干部被立案查处,31个乡镇、1个街道办、10个农场均有自办案件。健全五级联动监管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41691件,办结41677件,办结率达99.97%。在景洪市大勐龙镇嘎囡村委会、勐海县打洛镇打洛村委会曼厂村民小组挂牌成立了2个村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让基层干部近距离感受到正面典型的模范力量和反面案例的深刻教训,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五)强化组织和制度创新,全力聚焦主业主责。一是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三县市从事监督执纪主业的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分别占机关内设机构平均数和行政编制平均数的66.7%64.52%。二是改进监督执纪方式。强化协作配合,明确纪律检查体制统一管理改革措施、任务和责任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行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工作的落实机制。三是启动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改革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对深化派出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摸底调查,草拟了州纪委向州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初步方案,提出了领导体制、职能调整、主要职责、机构设置思路。四是全面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制定印发《西双版纳州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切实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提出县市纪委换届人事安排初步建议方案,全部实现组织意图。

(六)深化三转方向强职能,坚持用铁的纪律锻造反腐铁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纪检干部四个意识,尤其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机关,坚持案例分析、工作目标责任制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加强业务部室建设,严格落实每周计划、每日安排、及时总结、做好月报四项工作制度和部(室)长(主任)订计划、抓一线、做示范、管全程四种工作方法,推进精细化管理。强化对干部队伍的监管,积极开展开门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把办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放在首位,从严从快查处,严防灯下黑。全年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6件,立案2件、谈话函询2件,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持续整合投入帮扶联系点资金90.6万元,目前,安麻老寨串户路硬化、路灯安装、会议室整修和村委会场地硬化等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修建水池项目建设正在按要求有序推进,精准扶贫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21,364,474.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1,340,884.99元,占总收入的99.89%;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 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23,590.00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对比增加8,863,895.74元,增长70.91%。其中:财政拨款21,340,884.99元,比上年增加9,492,351.46元,增长80.11%;其他收入23,590.00元,比上年减少628,455.72元,减少96.38%

主要原因:基本工资调整613,305.00元;综合考核奖779,202.00元;调整艰苦边远津贴91,375.00元;临时性补贴220,270.00元;公务交通补贴397,800.00元;项目经费增加8,998,532.00元;行政单位医疗540,905.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39,213.7元;住房公积金604,140.73元;工伤险10,395.28元;生育险25,988.28元;专户:支出稿费3,590.00元、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奖10,000.00元,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奖10,000.00元。

一、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3,923,150.32元。其中:基本支出 12,633,898.32元,占总支出的90.74%; 项目支出1,289,252.00元,占总支出的 9.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比增加2,162,702.83元,增长18.41%。其中:基本支出12,633,898.32元,比上年增加1,714,676.83元,增加15.7%;项目支出1,289,252.00元,比上年增加449,846.00元,增加53.59%

主要原因:增加工资福利支出1,889,814.96元,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31,709.19元,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8,102.3元,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411,101.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33,898.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14,676.8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
年度用于保障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9,25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9,846.00,主要原因是今年巡视经费、办案点建设经费等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67,428.6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5%。比上年增加2,317,227.8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88,683.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办案经费、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0,693.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7%。主要用于上半年离退休人员工资、退休公用经费的支出、职工工伤生育保险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80,11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2,932.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18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固定资产考核奖的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0,000.00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9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233,109.83元,完成预算的83.2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181,851.83元,完成预算的9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258.00元,完成预算的 56.9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合理安排三公经费的支出,各项支出在合理范围内。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8,776.12元,下降22.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4,323.62元,下降26.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52.50元,下降7.9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加强办案监督检查力度,省纪委下来监督检查工作批次比上年度增多,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接待支出在合理范围内。二是本年度进行车改,减少未保留车辆的车辆保险费支出和车辆运行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81,851.83元,占78.01%;公务接待费支出 51,258.00元,占21.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851.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1,851.8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25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2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8人(其 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度加强办案监督检查力度,省纪委下来监督检查和办案工作批次人次比上年度增多,接待批次相应增多。支出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省内外同系统单位和两县一市相关单位人员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监察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7,713.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4,228.21,主要原因是今年部分支出较上年增加:印刷费2,197.00元,水费2,332.00元,电费382.00元,邮电费23,583.3元,物业管理费1,170.4元,差旅费151,766.6元,维修(护)费12,367.00元,会议费36,266.3元,培训费28,723.00元,公务接待费2,948.5元,劳务费8,100.00元,工会经费34,168.00元等。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的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采购金额209,229.00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09,229.00元。采购类型:货物87,140.00元,工程90,779.00元,服务31,310.00元。均按规定报批采购。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 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附件:中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