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零容忍” 党员干部要带头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2-28 19:36:17 | 【 打印正文 】

自2021年2月10日起,云南省纪委省监委连续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采取了密集通报,通报速度快、涵盖范围广、抓早抓小是此次通报的主要特点。

纵观此次“大曝光”,既有中共党员、也有非党员的公职人员;既有党政机关公务员,也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既有副乡长,也有中学副校长、村委会主任、县残联驾驶员乃至普通村民党员等,人员成分和覆盖范围之广也向社会各界传达了酒驾醉驾问题不得不重视信号。

2月10日,省纪委省监委通报了第一批涉嫌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案例通报前省纪委省监委已经发出过相关警示,但就在此情况下,依旧有党员、公职人员边查边犯、前赴后继。可以说,酒驾醉驾问题在党纪国法的重压之下仍有“市场”,问题绝不是一时一日形成,也绝不是单靠某一方力量就能解决的。所以,在反思通报问题的同时,更需要全社会来一次集中大整改。

此次连续通报中,涉及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56人,通报力度、速度和范围是空前的。但从另一个层面来说,此次“大曝光”会不会有“漏网之鱼”,还有没有人在“看热闹”,认为“事不关己”,还有没有人因没被查到就抱着侥幸心理暗自窃喜。

从严查处“顶风作案”者,让心存侥幸者知止。违纪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惩处,对顶风违纪者,一旦发现更应严惩。对涉嫌酒驾醉驾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不仅仅要联动做好前期核实工作,更要做好后续调查处理工作,从严从快处理,并及时曝光回应公众关切,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并让强烈震慑辐射到社会各界,成为心存侥幸者头上的一把刀。

让社会力量参与到监督中,让心存侥幸者思想“病毒”丧失滋生“温床”。我国有几千年的酒文化,我们提倡适量饮酒,但绝不是无节制地劝酒、斗酒。通报中文山州马关县一干部就因为抹不开面子,在朋友聚会上,架不住朋友盛情犯了错。如果当时的酒桌上,有一个盛情的力量更有及时制止的监督者,让“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成为饭桌上的首要准则,则可以有效防止问题的发生。

党员干部带头形成“控烟限酒”氛围,引导社会良好风气。《弟子规》中特别提到“饮酒醉,最为丑”。党员不同于普通群众,党员是党的先锋战士,是党的骨干,党员干部酒驾就是抹黑党的形象,伤害党的公信力,党员干部在这场大整改中更应带头弘扬正确的酒文化,始终保持“新鞋踩泥”的警觉,坚决把酒驾的侥幸心理扼杀在滋长萌发的第一刻。(勐腊县纪委监委 高欢 张童婉莹|| 责任编辑 周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