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搞“一言堂” 任性用权终吞苦果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4-02 17:41:51 | 【 打印正文 】

“作为单位第一责任人,我不仅辜负党组织对我的多年培养,也给单位抹了黑,给国家社会造成了损失.....”勐海县原移民开发局局长徐星明在检讨书中这样写道。

经查,2015年1月,时任勐海县原移民开发局局长徐星明,在未召开会议讨论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决定返聘原移民开发局于2014年12月已办理退休的工作人员杨某某回单位工作,每月从某项目实施管理费、某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资金中支付杨某某2500元的聘用报酬。2017年11月,徐星明在未向西双版纳州移民开发局报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的情况下,个人擅自决定把勐海县勐混镇贺开村委会班盆老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畜饮水工程)进行拆分施工,其中被拆分的一个工程在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施工标准的情况下,徐星明擅自决定同意支付20万元人民币工程款,造成单位经济损失。同时由于该工程至今未竣工验收,无法正常投入使用,造成勐混镇班盆老寨人畜饮水困难仍未解决。

2021年3月5日,经勐海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星明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处分。

【执纪者说】 

徐星明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担任勐海县移民开发局局长期间,搞“一言堂”,对“三重一大”事项私自决策,任性用权,将个人意图凌驾于组织和集体之上。究其原因,是党性修养下滑,纪法意识淡薄,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权力是把“双刃剑”,善用者可以造福人民,滥用者则害人害己。党员领导干部身居官位、手握重权,必须要十分清楚,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不徇私、依法用权不逾矩、谨慎用权不任性、廉洁用权不贪婪。(勐海县纪委监委  何易 陆慧星|| 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