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乱砍滥伐要不得 开除党籍悔当初

来源 :景洪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8-26 15:33:39 | 【 打印正文 】

“作为一名老党员,本应该带头遵纪守法,却没有履行好党员应尽的义务,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别人都砍我也可以,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所以导致犯了罪,给组织抹了黑。现在问题也出了,我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希望组织能给我宽大处理……”景洪市大渡岗乡王某某在悔过书中写道。

经查,2019年3月,景洪市大渡岗乡党员王某某在未经大渡岗乡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情况下,擅自在自家承包经营的林区内砍伐林木。经西双版纳州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林地面积为17.2亩。2019年5月,景洪市森林公安局对其进行立案侦查,2020年7月执行逮捕。2020年9月,景洪市人民法院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千元。2020年10月,王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王某某身为一名中共党员,面临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家园,不仅没有带头保护树木森林,而是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滥伐林木,活立木蓄积量达29.56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滥伐林木罪。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森林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树牢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争做蓝天白云、绿水青山的“守护者”。(景洪市大渡岗乡纪委  钟琪||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