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屡教屡犯不收敛 开除党籍又处分

来源 :勐海县纪委县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6-07 17:45:07 | 【 打印正文 】

“经过认真反思,我对自己这些年的工作成长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记得刚上班的时候,我牢记着自己从军和入党到地方参加工作时的誓言,为祖国奉献青春,那时我对自己的要求比较高,时时处处遵守规章制度。后来,由于放松了学习,个人自由主义在心中作祟,做了违纪违法的事情,通过组织的教育,给我敲响了警钟,让我悬崖勒马……”这是纪新江给县纪委监委提交个人检查里的一段话。

经查,2019年6月,纪新江因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对象借款8000元,并迟迟不还,被勐海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8月,纪新江又因向帮扶对象借款长期不归还、以帮助贫困村民销售茶叶为由骗取其茶叶,被格朗和乡党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纪新江在处分期间还存在旷工、多次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份向他人借款和购买茶叶,未按约定的时间还款和支付茶叶款等问题;同时,纪新江还追求低级趣味,参与赌博。2021年4月25日,经勐海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纪新江开除党籍处分和政务撤职处分,撤去其一级科员职务,降为二级科员。

【执纪者说】

纪新江身为一名中共党员和司法工作人员,法纪意识淡薄,违反廉洁纪律,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不还;违反群众纪律,拖欠群众茶叶款;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参与赌博,其行为损害党员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对他的处分实属咎由自取,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警要以此为鉴,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自省自律,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勐海县纪委监委 何易||责任编辑 周荣